人才入境计划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的申请人须符合以下要求: 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如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或之后申请,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时先获得聘用,而受雇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设有多项优化措施 : 扩展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至涵盖本港大学大湾区校园的毕业生 放宽逗留期限模式,由“1+2+2+3”年,改为“2+3+3”年 扩展顶尖人才类别至根据本计划获准在港逗留不少于两年;以及在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200万元或以上的人士,如获批准,他们一般会获准延期逗留六年而不受其它逗留条件限制。
一般就业计划
旨在为有意前来/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就业的专业人士,简称有关的入境安排。具备香港特区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的申请人。
注:可根据一般就业政策申请来港工作。一般就业政策并无配额限制,亦不限行业。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计划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人 # 须符合以下要求: 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 如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或之后申请,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时先获得聘用,而受僱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设有多项优化措施 : 扩展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至涵盖本港大学大湾区校园的毕业生 放寛逗留期限模式,由“1+2+2+3”年,改为“2+3+3”年 扩展顶尖人才类别至根据本计划获准在港逗留不少于两年;及在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200万元或以上的人士,如获批准,他们一般会获准延期逗留六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旨在为有意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前来/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香港特区”)就业的科技人才,简称有关的入境安排。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旨在透过快速处理安排,供合资格公司申请输入非本地科技人才到香港特区从事研发工作。合资格公司须先申请配额,获创新科技署发出配额的公司可相应地于为期24个月的配额有效期内为合资格人士申请工作签证/进入许可。
有关科技人才入境计划的详情,请参阅创新科技署网站内的“申请指南–TechTAS 01 ”及“申请指南–TechTAS 02 ”。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
旨在为有意根据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下称“高才通计划”)前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香港特区”)就业的人士,简称有关的入境安排。
高才通计划旨在吸引世界各地具备丰富工作经验及高学历的高端人才到香港需求发展机遇。这些高端人才包括高收入人士和世界顶尖大学的毕业生。
输入劳工计划
为舒缓不同行业人手短缺的问题,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通过建议优化“补充劳工计划”的涵盖范围及运作。为反映经优化的措施,“补充劳工计划”易名为“补充劳工优化计划”,优化计划由2023年9月4日起接受申请。